放人了事
作为一名反贪局局长,郭志玲经常研究化州市各单位“一把手”的“含金量”,群众对化州各单位“一把手”举报信,是郭志玲生财的敲门砖。反贪局收到举报信后,郭志玲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
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郭志玲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钱之后郭志玲就会让反贪局放人了事。
收钱方式堪比绑匪收赎金
郭志玲长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有着极强的职业反侦查能力。郭志玲每次收受钱财从不直接收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打电话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众卡直接与当事人或亲属单线联系,防止他人跟踪和监听。小车号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或是无牌车,每次都是异地交易,非常狡猾。
陈某,是广东吉洲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得到化州市正府出让的橘州山庄西侧约6000平方米土地,在办理该地块的用地手续期间,即2011年春节后,化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何某融的相关问题,其中何某融向调查组交代曾向陈某借款50万元到广州买房,郭志玲电话通知陈某到茂名市协助调查。
为防止别人跟踪,郭志玲要求陈某在到茂名过程中,不要将电话挂断,并要求往茂名方向行驶,报告开车经过的地方。在陈某开车进入茂名市区通往茂南开发区的高架桥时,又让陈某折回茂名市华海酒店,在酒店一楼咖啡厅见面。
面谈时,郭志玲先是对陈某说,“你拍卖到的这块地不错,如果成功开发这块地,肯定能赚钱。”然后话锋一转,接着警告陈某,“你与何某融经济往来的问题,省工作组很重视,如果你没有理顺这件事,对你开发上述土地会惹来很大麻烦”。陈某听后回答说,“我拍卖到的土地是合法规定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但郭志玲反复恫吓,还说,“你还牵涉到化州市原城建局局长陈某、何某案的问题,如果这些事追究起来,会有很大麻烦”。一番恐吓之后,她对陈某直接提出“价码”100万元,可以帮其理顺省的工作组,另加20万元的感谢费用给她。在郭志玲的恐吓勒索之下,陈某同意了郭志玲的要求。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