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总局:“无限极”在山东无直销拳
记者注意到,有关“无限极”产品直销模式的质疑由来已久,包括山东在内的众多地方消费者质疑其为“洗脑传销”,并向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反映。
3月7日,记者电话咨询国家工商总局,工作人员表示“无限极”并未取得山东地区的直销拳。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企业没有获得区域许可而在当地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务部网站的消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11〕480号)的批件,“无限极”公司目前获批的直销区域为辽宁省、湖南省、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四川省。
熟知直销行业的人士分析,《直销管理条例》同时规定,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不得从事直销,从事直销的人员必须持有直销员证。但是在利益驱使下,只要能卖出产品,无论什么职业的人都是“无限极”公司直销员的拉拢对象,简单听一次“无限极”的课,买上几百元“无限极”的产品,然后报出身份证号码办个卡,就算该公司的直销员了,所以直销员队伍不断扩大。
记者查询发现,《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培训直销人员必须由有直销资质的企业组织进行,授课人员必须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且属该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直销培训员证》)。 6/12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