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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会成为自梳女

时间:2017-12-21 11:43:21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种假婚习俗,为遭父母强迫嫁人并抗争无效时所采取的折衷办法,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寝处,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故称“不落家”。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有的女子,因决心要过独身生活,虽瞒着父母已秘密自梳,但终因拗不过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采取婚后“不落家”的办法来应付父母。

  蓄意不落家的妇女,临嫁时秘密请知己的大嫂大姐们传授洞房花烛之夜的应付办法,并请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卫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自带一把剪刀作自卫,不让新郎贴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声呼救,以金兰姐妹扮演的大姐,闻声后便集体前往救护,帮助新娘解脱。

  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门”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不过,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本人要是病危将逝时,不能留在娘家办丧,必须回到夫家去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均由女家来负责。夫家要以主妇之礼仪进行办丧。遗产留给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历史发展

  到20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过去“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先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良辰吉日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自辛亥革.命的发生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封建制度和习俗彻底破除后,自梳风俗已经式微,到了民国初年,整个中国的丝业崩溃,自梳女无以维生,部分人便去香港当“自梳住家女佣”,即妈姐;今日香港北角东部的七姊妹,也是沿于自梳女。

  2011年的一次调研显示,明确登记在册的自梳女不足50人,年龄在85岁到90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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