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夜,当这辆车行至湖北蒲圻市境内的107国道时,王郑光等5人换上警服,举起停车检查示意牌,将该车截停,将车上4人骗至面包车内,用绳子勒死。
作案后,5名凶徒分头行动。王郑光、王新春、范强3人开车处理尸体;沈建中、李金华两人开着大货车,将价值180余万元的服装拉到郑州卸货,然后开着空钞旜河南、经河北,越山海关,一直开到辽宁绥中县境内,将车撞到了山沟里。
回到郑州后,5人将劫获的服装销赃,得款100余万元,5人平分。
这是王郑光主谋并参与的第一起大案。从购买警服和停车检查示意牌,到将受害人挨个儿骗到面包车里勒死,再到沉尸岳阳湖,把空车开到东北摔进山沟等,这些手法一环扣一环,反映了王郑光的奸狡、阴毒,不是街头混混出身、只知打打杀杀的宋留根之流所能比拟的。事实上,尽管此案被公安部列为亲自督办的大案,组织9省警方合力侦破,但忙了几年,却连4人的死因、案发地都没找着,遂成悬案。
王郑光一般不参与街头群殴,他有自己的一套“致命武器”。1997年9月,一个外号叫“地雷”的温州人也开了一家托运部,运价比王郑光托运部低很多,客户纷纷到他那里发货去了。
王郑光听说后,就带着王新春、李金华和沈建中来到温州,租房住下,买了一些火药、闹钟之类材料,王郑光亲自动手,搞起了小发明。
几天后,王郑光发明的“定时燃烧器”做好了,他把它装进鞋盒,再装到一箱皮鞋里,也来“地雷”的托运部办托运——你的外号不是叫“地雷”吗?我送你一个“火雷”,凑凑热闹。
傍晚时分,“地雷”的货钞旜发了。王郑光把“定时燃烧器”的燃烧时间定在夜里11点钟。他开车带王新春等人跟在后面看热闹。11点钟左右,前面的货车黑焰冲天而起,一车货灰飞烟灭,连车都烧成了铁壳。
“地雷”闻讯,哭不胜哭,他死也想不明白一车货怎么会突然着火?托运部赔干了,“地雷”只好关门大吉。
黑帮分子的“同种攻击”
在宋氏黑帮的犯罪记录中,杀人最多的既不是老大宋留根,也不是“打手总管”马献洲,而是少言寡语的“瘦子”王郑光。
1996年7月11日,由于担心范强嘴不严,泄露他们杀人越货的事,王郑光、王新春胁迫跟范强关系最好的沈建中约出范强,连发两枪干掉了他。
按说,王郑光与王新春关系最铁,两人可谓“同恶共济”,但王郑光对王新春也有不满,因为鞋城“托运部联合体”成立后,王新春把自己的亲戚都从老家弄来,塞进了托运部。他家来的人多,自然分到的钱就多,心胸褊狭的王郑光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1998年7月的一天,王郑光对沈建中、李金华两人说:“王新春和我闹矛盾,咱哪天去修理修理他!”沈、李二人惧怕王郑光的狠劲儿,不敢则声,但唯诺而已。
第二天,王郑光开车带着沈、李二人,跟踪王新春到一家浴池门口。终因这里人多,没法下手,王郑光只好怏怏而回。
几个月后,王郑光听说鞋城的另一个大户周景也跟王新春有矛盾,就找到周景,商量一起把王新春干掉。王郑光领着周景指认了王新春的住处。没隔几天,周景给王郑光打电话,说他已派人把王新春干掉了。
2003年年底,警方抓住沈建中、李金华后,二人感慨:“‘瘦子’太阴了!即使警察不抓我们,要不了两年,我们也都会被他给做掉!”
因为王新春已死,没人知道他是否也曾有心要杀王郑光。可以肯定的是,他俩都比一般人更能体会“他人即地狱”的深刻含义。身在黑社会,危险常相伴,人人心中卧虎藏龙。谁出手快,下手狠,谁就能要了对方的命,而保住自己的命。
周景也是个典型
王新春被杀的直接指挥者周景,也是一个“从商户转化为黑道分子”的典型。周景以前也是商户,在鞋城开了个托运部,霸着一方。1995年王郑光入侵鞋城,想把周景赶走,那时他势单力薄,就去求助于宋留根。宋留根、马献洲带人将周景绑架,勒索35万元,并威逼其退出鞋城托运市场。
周景家人拿来赎金后,马献洲分给王郑光、王新春各1万元,分给手下范强5万元,剩下的钱都进了自己腰包。王郑光因此曾给宋留根打电话,破口大骂马献洲“不人物”! 6/9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