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置不同、由于造价的限制,老年代步车往往配置非常少
现状&总结
老年代步车在产品性质以及售价上、确确实实的解决了一部分人群的出行问题,这也是它得以发展壮大的条件,但是这些方便却是建立在更多的负面影响之上的。
虽然冠以【老年代步车】或者【场地观光车】之名,但我们路上看到正在行驶的这些车辆其实很少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老年人在驾驶,也并非是在场地内使用。更甚者,有一部分使用者实则是以【非法营运】为目的在使用。
并且相当一部分老年代步车属于低速电动车,按照国内某些专家的说法,它们只是加了个轮子和棚版的电瓶车而已,属于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的“三非”产品。
事实上,国家已经针对这一新生事物慢慢引起了注意,在17年的九月份,32名人大代表就已经提出了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标准的建议。而国家工信部也很快做出了反应
《答复》表示,2015年8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三个一批治理思路。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我部正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达成共识。
(因篇幅过长,全文请自行查阅《工信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
所以说,和电动三轮、电动两轮一样,简单的禁止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不能因为它造成的负面影响就全面否定它带来的有利一面,也不能因为它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就无视它所造成的诸多问题。与其简单的一刀切将它禁止,不如将它合法化,统筹管理,让【老年代步车】充分发挥它的作用的同时,相应的提高制造标准,使用门槛,保障用户的使用行驶安全,才是首要任务。
当然,这可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我们相信,在市场大趋势下,未来一定有属于我们便捷、廉价但安全放心的新出行方式。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