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历史故事

于成龙最大当过几品官 于成龙和陈廷敬的关系

时间:2020-07-27 13:47:10  

  于成龙上任合州时,土地极度荒芜。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

  治道省讼

  “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

  重审“通海”案件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正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整顿吏治

  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正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人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人之人”,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正,识其顺逆之情”。“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正之本。”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人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人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人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人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人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人自省六戒》作为地方人的行为准则。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人吏望风改操”。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问活动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人活动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作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组织工作半年培训会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