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的思想阵地,你不占领别人就占领。
可是我家女儿还是太理性,批评我说:“你不要给我灌输这思想,我还没找呢,你咋就知道我会找个没钱的啊。”
哼,我咋知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就是找了你爸那个穷小子啊。
当年我娘家条件不是大富大贵,也算小康之家。父母都是朴实勤劳的人,我从来没有吃过苦受过穷。因而也对钱没什么概念。
我找对象的标准就是一条:对我好。
现在想想,这标准也太低了。想追你的人哪个不会对你好?装也好装呀。
最后嫁给的,就是除了人好,啥也没有的人。
结婚时是租房,没多久怀孕了,人家不让住了。因为在河南这里有个风俗,房子不租给别人生孩子。
幸好我爸家前面有个小二楼,一间房,好歹是自己家的,算是老爸收容了我。要不然,我挺着大肚子往哪里去?
虽说现在我终于住上了大房子,可是这么多年,我是那么努力地奋斗,如果当年找个有房子的结婚,一切都是不必的!
所以我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姑娘找对象要挑剔,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丈母娘嫌贫爱富,这都跟她们的过往有关呐。
曾经感觉吃亏的丈母娘,平时再通情达理,在女儿找对象这个事儿上都很难让步。
我真怕有其母就有其女,但好在我家女儿性格完全不像我,她十分理性,做事稳当,不会冲动,能入她法眼的小伙应该差不了。
女儿21了,还没有谈恋爱。
但是我在她19岁就开始严防她了,因为我就是19岁开始谈恋爱的。
那天晚上突然看到周冲的一篇文章《“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结婚了!”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是说婚姻法不保护女人,第24条规定,就算俩人离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要俩人共同负担。
天啊,这是什么规定?
周冲说,真的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受伤。
我本来就对女人结婚很有微词。你说吧,在家父母当宝贝儿养的好女儿,因为结婚,就变成了人家的免费保姆。还得生孩子养孩子教育孩子,哪一条没做好,就是你妈没教好。这中国的丈母娘也不那么好当啊!
再看这24条,不更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的吗?
我义愤填膺完,赶紧把那文章转发给女儿。
她说:“老妈!你别给我传授这思想!”
“这是现实。”我冷酷。
她说:“你还让不让我结婚了?”

终于征服丈母孙东梅 丈姆娘与女婿风流之夜
“不结!”我残忍。
她说:“你可以让我做好预防,不能说不让我结婚啊”
“这事咋预防?”我完全没办法。
她说:“婚前财产公证。”
“哈哈,这事儿看命,你命好。”我没法继续逗她了。
她说:“这事不需要考虑,我还早。说别的吧。”
这就是我这个未来的丈母娘瞎操心了。
单位里有个31岁的北京姑娘,家里有房子。可是至今没有意中人,待字闺中。
我们俩聊天,我说,你是不是太挑剔了,差不多赶紧嫁吧。她回答我说:“是我妈太挑剔。现在我妈要是一催我,我就说,你挑吧,你挑好我就嫁。”
她这回答真够让人心塞。
老话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成冤家。”她这就是成了冤家了。
妈妈总怕女儿吃亏,替她严格把关,结果一拖拖成了大龄剩女。其实就这样养在家里,也是这女儿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可是人们都想不通,非得走上婚姻这条道儿。
还有的大龄女说:“我打算随便找个人嫁了,跟他生个孩子,他不好就滚蛋,好歹我有个孩子,我就和孩子一起过了。”
哎呀!这才是个大傻瓜呢。没有孩子的单身你多自由,等有了孩子,那一堆堆的麻烦,可是比你找对象一点儿不省事啊。估计,你还得带回家去让你妈帮忙,得,中国又得多一个愁眉苦脸的丈母娘。 4/5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