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李婷和她父亲 李婷和他的父亲在厨房阅读
那时候我十二岁。
开满雏菊花的小镇,大片大片的雏菊花蔓延到天边,像凡高画里掉下来的一大片浓重的色彩,这是一种厚重得让人觉得逼仄的色彩,会令生命显得那么微小,这样的微小感令我生恨。我说过我不喜欢这一大片一大片张扬而又艳丽的黄,我会把它们一朵一朵地摘下,然后把花瓣一片一片撕下再揉成花汁狠狠扔进肮脏的水里,黄色的汁液会被迅速淹没不见。这个时候那个男人总是漠视着我做的一切,轻轻地吐出白色的烟雾,没有声音。也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还只有十二岁,我还只是个孩子,我还未成年,我值得被呵护。可是我没有,不值得被呵护的孩子就像幽居在墙角的青色苔藓,需要自己争取养分和阳光,是自生自灭的植物。可是我不愿意自生自灭,所以我要迅速长大,然后到十八岁,离开,去北方,带上这个疯掉的男人,那时候我会有足够的能力好好照顾这个男人,会带他去看医生,他会好起来,我们会看到白色的漫天的雪,以及澄澈的蓝色天空。凛冽的寒风吹过脸庞会带来生命的疼痛,我会喜欢这样清醒的感觉。
这个想法就像春天的杂草一样在我脑海的荒漠里疯长,越来越茂盛。可是我十五岁的时候,那个男人,死了。
半夜,他又开始疯了,最近他疯的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忽然从床上惊跳起来,摇摇晃晃要去画室,他的嘴里一直重复着“我看到你了,我又看到你了,你在跳舞,你要等我……”可是刚走到楼梯门口,他摔了,从楼梯口一直往下滚,滚到楼梯下面的瞬间,他的头碰撞在墙上,墙上有一颗用来固定大门的铁钉,他的血喷射到墙上。我在他身后两米远的地方,整个世界瞬间被红色所覆盖。在后来的日子,那面被洗得斑驳的墙壁每天散发出浓稠的血腥味,我每天晚上一边流泪一边用抹布擦洗它。
直到后来,我遇上余小落。我们就像离群孤雁的莫名交会,在深广高空里错羽而过,再一齐敛翅义无反顾落到大漠里。
我们在雏菊花海里相遇,他是异地来的,他喜欢画画,路过看到雏菊花觉得很美。我当时正在疯狂撕扯它们,黄色的汁液沿着指缝一直流,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们不是红色的,这是一种不知道疼痛的植物,没有血液,不会尖叫,我恨它们。他说,我是一个让他心疼的女孩,想要带我离开。
终于,我离开了这个开满雏菊花的小镇,这个令我疼痛的小镇。这时候我十六岁,十二岁时候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可是我却未能带上那个我爱的男人。
我以为除了那个男人我不会再爱上别的男人了,可是我发现我爱上了余小落。他和那个男人一样,能画很好的画,不同的是他会画我。在他的画纸上我看到一个女孩在早晨的路边蹲下来摘一朵野花,回过头来微笑的时候样子很美,美得不像我。另外,我喜欢他苍白而又干燥的皮肤,以及吸烟时轻轻地吐出白色烟雾没有声音的样子,他和他很像。
后来我惊喜地发现余小落和我是一类人,同一类人就像迁徙时被孤立的飞禽,必须相约偕行才能安全到达远方,所以我们必须相依为命。余小落,他从小没有父亲,是母亲养大的他,可是到他十八岁的时候母亲便离开了他,嫁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母亲还是会定期给他生活费,可是他拒绝接受,高中毕业,拿上画板,开始一个人的漂泊。现在他二十岁,二十岁的他是这么一个不愿意受牵绊的人,我开始害怕成为他的牵绊。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他也不知道,他说,总有一个地方愿意接纳我们(他觉得我们是异类,轻易不被接纳),只是还没有到达。可是我们的钱总是不够。他的画在地摊上总是卖得很便宜,而我不懂怎样赚钱,只能帮他摆摊。没有钱的时候我们啃很便宜的路边小贩卖剩的馒头,住在桥洞里,有风的时候他会用他粗糙的、指缝里沾满洗不掉的颜料的手抱我,这是我第一次接受一个男人的拥抱,这么暖,我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我想我一定是得了拥抱饥渴症,这是一种戒不掉的瘾。有钱的时候我们会到路边的小摊吃很便宜的饭,然后晚上到很便宜的旅馆住宿,旅馆几乎总是类似的像,会有长长的、暗黑的、并且散发霉味的木质楼道,踩踏上去会发出“咚咚咚”的声音,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很多个夜晚,那个男人会带陌生的女人回家,她们都喜欢穿黄色的有着大花裙摆的长裙,然后在他的房间里走来走去,鞋子叩击木质地板发出“咚咚咚”的声音。而我是不被允许在他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的。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