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颇具杀伤力的媒介是正府和媒体的宣传,甚至它们的共谋。有学者统计,《南方都市报》和《21世纪经济报道》每年对河南的负面报道占据了河南总报道的三分之二,代表着东西南北四个地区的《新京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和《华商报》,对河南的正负报道为1:4。你很难说它们的报道有失公平,但它们无疑放大了河南的负面形象。
2007年3月15日,北京,两名河南籍嫌疑人敲诈勒索13岁少年未遂,将其杀害。/视觉中国
媒体还曾报道深圳某处警方挂出“捣毁河南籍诈骗团伙”的横幅,某些地方正府也打出“打击河南籍勒索团伙”的标语,还有媒体以“河南”为关键词给犯罪新闻取标题来吸引眼球……正好,作为人口输出大省的几个省份始终名列中国犯罪率榜单前茅,就更迎合社会偏见和读者趣味,给了开“地图炮”的人以口实。这样一来,只要负面新闻和河南相关,“河南”和河南人的身份就变得异常敏感。
大众善于接受表面的、简单的逻辑,拒绝承认复杂的矛盾体,以为所有事情都互为因果。时间一长,“看,又是河南人干的”会逐渐转化为“十个河南九个骗”和“啧,河南人都这样”,使得无辜的人不得幸免,甚至让河南(推而广之还有新疆、山东、东北、福建、安徽、苏北等等)人产生自轻自贱心理,羞于水旜自己家乡的名字。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