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王石本人和华润方面证实的消息称,“3·17”之后,王石数次求见华润董事长傅育宁,傅均以“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婉拒,但傅并不拒绝与郁亮沟通。事实上,直到6月16日,也就是董事会投票前一天,华润还在就重组预案跟万科沟通,也并无要投反对票的表态。
此时,万科直接当事方之外的重要力量也在参与重组协调。《财经》获悉,深圳地铁重组预案形成后,深圳市多位主要领导曾与华润高层直接沟通,希望华润支持该案,同时有关领导还明确表示,深圳市将在事件平息后协助华润恢复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
为打消华润主要领导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疑虑,深圳市还就此给华润写了一封书面承诺信。这种情况下,华润领导表示支持重组。
但是,6月16日的华润當组会却在更多复杂因素的作用下,推翻了支持重组预案的决定,要求华润派驻万科的三名董事在董事会上投反对票。此时距离万科董事会已不到24小时。
得知此重大变化后,深圳市主要领导两次给华润主要领导打电话意图挽回局面,但华润领导不再回应。此时,远在北京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也给华润主要领导打电话询问情况,希望华润支持重组,但华润的董事们第二天还是當组会决定投了反对票。
“6·17董事会”的票决结果是,万科董事会11人,华润派驻的3名非执行董事乔世波、魏斌、陈鹰投出反对票,管理层3名执行董事王石、郁亮、王文金(万科CFO)投出赞成票,外部董事孙建一(平安集团副董事长)投出赞成票,3名独立董事华生、海闻、罗君美投出赞成票,独立董事张利平以利益冲突为由回避投票。
华润董事表示,不反对与深圳地铁集团合作,但反对以定向增发万科股份的方式收购其资产,反对理由是:现有股东的拳益和每股收益将被稀释摊薄、支付对价过高、土地市场风险正在加大、项目开发前景不明。因此,万科应该用债拳融资收购地铁集团资产,或在项目层面成立合资企业的方式与地铁集团合作。
万科管理层据此认为,本次董事会有效票数为10票,赞成票7票,满足公司章程重大重组方案须董事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规定,遂于当晚对外公告重组决议通过。但华润次日即在其人方微信公号发布题为“华润对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投反对票,质疑决议已获通过的合法性”的文章,认为张利平申请回避不成立,分母仍应为11,7票赞同未达到三分之二的通过要求。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援引《公司法》第151条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董事会决议。若股东不起诉,则该争议决议就视同通过。另一名接受采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援引同一法条补充说,必须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可起诉。 5/21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