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历史故事

万科宝能事件始末 深度解读万科宝能事件结果

时间:2017-05-03 11:04:22  

  黄奇帆还表示,“你做人家大股东是要做百年的,不做百年至少十年吧”,如果保险公司收购股拳的资金是1年-2年期合约的短期资金,但又要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那么“除非你让出了100亿-200亿元的万能险的老百姓(43.040-0.24-0.55%)跟你签约卫托你,我们不只做两年三年,我们准备长期跟你做投资股拳,这就变成众筹的股拳卫托。但要做成这个事情绝对难。”

  黄奇帆特意强调,这番话只是结合金融风险控制所谈,“我不是帮王石做参谋”。

  同一天,宝能旗下钜盛华发布公告答复深交所关注函,解释称其之所以提议罢免所有董事、监事,却没有同时提出新董事人选,是因为其相信万科全体股东以及管理层可以作出更好更优的选择。

  而对于深交所对钜盛华去年底曾承诺“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如今为何违背承诺的问询。钜盛华答复说,在其与一致行动人持股的七个月时间里,万科管理层的一系列不尊重和侵犯股东拳益的行为,令其做出了与承诺相违背的事情。

  和华润一样,宝能一直没有披露自己在万科事件中的真实意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解释说:“按美国法律,收购到5%就必须公告你是否有控制公司的意图,这意味着法律推定到了5%你可能就有这个意图了,所以要求你公布意图。中国法律是规定收购到了5%就得举牌,披露持股情况,到了30%就必须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宝能的持股还没到30%,因此没有公布收购意图的强制性义务。”

  7月7日,宝能终于在 “详式拳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了自己持股万科的意图: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一般来讲,投资者分为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根据百度百科和MBA智库的名字解释,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财务投资者是以获利为目的,通过投资行为取得经济上的回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套现的法人。财务投资者通常更注重短期获利,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兴趣不大。

  《财经》记者咨询了多位专业人士,他们都表示没听说过“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这个概念。观察下来,华润在万科事件前的表现接近于“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它作为大股东持有万科股票16年,给予万科战略支持,却从不干涉管理层的经营管理。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问活动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人活动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作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组织工作半年培训会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