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干道上下来,直接往戈壁滩上开去。司机说,走公路是一个大簸箕圈,走戈壁可以直接横切过去,能省两百多公里,跑这条线的司机都知道。
路面崎岖不平,颠簸得厉害。但是渐渐能看到一些杂乱流过的小河沟,一些浅浅的荒草,时不时的还有野骆驼成群结队出现,这样的荒漠里,不知它们以何为生。
烈日发白,灼得人睁不开眼,即便放下窗前的挡板也只能眯缝着眼,一睁眼就止不住的泪流——日光太刺目了。天空蓝得无动于衷,完全不在乎它笼罩之下的人们有着怎样的心思。没有风,但我们的车子之外仍然尘土飞扬,浩荡得像一支队伍。这条路长得永远也走不到头,一辈子就要这样一直摇摇晃晃坐下去了。
“hearingavoicei"dknown,acouple
oflightyearsago
headingstraightforafall
asirememberyoureyes
werebluerthanrobin"seggs
mypoetrywaslousy,yousaid
"wherewereyoucallingfrom?"
"aboothinthemidwest"
ten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youbroughtmesomething
webothknowwhatmemoriescanbring
theybringdiamondsandrust
……”
音响里传来琼.贝兹高亢锐利的歌声,有一种强烈的穿透力,我沉浸在贝兹和迪伦忧伤的故事里,不断下沉,简直要流泪了。为什么,为什么有情人总难成眷属?
我也记得孟夏的眼睛,比黑夜更黑,我们也彼此送过一些小东西。我下意识摸了摸左手,手串还在。那年爸爸出差去南方,带了一大袋五眼果回来。我拿了一些和孟夏一起吃,她吃出了六个眼的,我也吃出了四个眼的。孟夏说,五眼果并不是每一颗都是五个眼的,你看你就缺心眼。那你就是心比比干还多一窍了,我说。
这些年来,我妻子把我的个人物件都扔光了,除了口袋里那一小块沙漠玫瑰,就只剩下手上这一串五眼果了。我妻子说这个手串既然不是她送给我的,我就没有必要整天戴着,更何况它又不好看,跟很多衣服都不搭。她的话显然站不住脚,我说这是高中时候一个同学亲手给我做的礼物,我不但不能扔掉,而且要永远戴在手上。她气鼓鼓地骂了一声“神经病!”转身走开了。
我妻子,这个女人,呵……
她精致、精确、精明,你可以简称她三精人或者人精。
她在微博上关注了很多“大V”,关于文艺、时尚、运动、金融、娱乐、八卦等各种领域的大V,她不需要去认真了解什么,所有见解和讯息都可以通过大V们获得。
她喜欢一切昂贵的东西,她觉得昂贵自然代表着美和高级。她只穿奢侈品牌,且只相信顶级大V们的推荐,只挑那些最能彰显品位的单品,日常生活中也只用能买到的最贵的东西。她每年出国几次,只为观展、看演出、逛各种知名场馆和购物,当然,也只去大V们推荐的地方。
她平时只听古典音乐,也不错过任何在本市大剧院的重要演出,新上线的电影也会第一时间去看,但从不在大V们发表评论之前表达自己的意见。她也参加一些小众文化名人组织的讲座、沙龙之类的,讲的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文化人身上的标签所代表的东西。
她只吃“绿色健康食品”,基本不吃甜食、不吃米面、不吃油炸、不吃内脏,但会在众人面前热烈谈论她从来不吃的苍蝇馆子,以及里面各种重口味的“穷人菜”,什么肥肠啊、腰花儿啊,说起来头头是道,显得她在美食这件事上,很在行,也很接地气,能迅速拉近陌生人的关系。
她工作很卖力,也很成功。她长期坚持运动锻炼,并不完全为了健康和身材,只是缺乏不合群的勇气。
我问她真的喜欢那些东西吗?她说喜欢值多少钱一斤?问她那些昂贵的东西美在哪里?她说昂贵就是美,有钱就有品位。
她像一个上流精英的范本——有钱、有品、自律、上进。
她喜欢这个繁华都市——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觥筹交错。
很多事物她都并不懂,也不屑于去弄懂。但这种物质和精神上的占有让她有一种很强烈的心理优势和平衡。
她有很多她认定的规矩和标准。比方说“化妆是一种礼貌”,“优秀是一种习惯”,“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只要有钱,什么都好说”等等。 4/9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