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老太事件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南京徐老太事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事件真相:
前面早就说过,“推定”不是问题,民事诉讼本来就要运用“推定”,不像刑事诉讼要求“铁证如山”。但是这个法人运用的司法推论技巧严重不当,给媒体又抓住了一次炒作的题材。
这个案子中,媒体从开始就做导向性的宣传:首先把彭宇主张的“没有撞老太”给引导成“见义勇为被诬陷”;然后炒作徐老太不承认彭宇的证人陈二春结果被证实的问题,尤其是大写特写陈二春的激情表现,进一步强化了徐老太“恩将仇报”的形象,却不水斅二春在法庭上郑重作证的“没有看到”当时的场景,其实根本没有任何证明力的问题;其高.潮部分是爆炒笔录照片系徐老太儿子所拍,派出所卢所长说谎的“猛料”,对读者普遍造成了“伪证”的印象,却故意不报道那些笔录照片的内容,以及彭宇本人从来没有提出过笔录照片“伪造”的问题。
最后就是那个判决书的问题,法人所用的不当推论被媒体恶炒,形成“不能做好事”的社会问题,然后媒体再以社会调查等各种形式去拓展“彭宇案的影响”,其实只是《现代快报》等媒体所作的导向性报道的“彭宇案”的影响。
此事的主要问题并不在彭宇。
无论彭宇本人是否撞了徐老太,他在面临相当一大笔的赔偿金额和诉讼时,极力为自己推脱责任的表现都是很正常的,真正的问题在于南京的《现代快报》等媒体所作的导向性宣传。
这些媒体需要一个“见义勇为反被诬陷”的题材,正好彭宇的案子给他们提供了这个机会,他们当时在采访徐老太的时候,徐老太的儿子又对他们很不客气,得罪了媒体记者,于是这些媒体火力全开,大炒特炒。
结果,在炒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以后,《现代快报》等媒体又拿出一副“主持正义”的形象大举宣传彭宇案的社会影响,其实是在故意扩展社会问题,对这些媒体的问题,闾丘露薇曾明确指出过。
前不久,《现代快报》又极不负责的恶炒“老太撞车事件”,上来就做导向性的“碰瓷”报道,尽管当事人自己根本没有这样说。不过这次其他媒体没有跟进,反而及时披露了老太并非“碰瓷”,《现代快报》的恶炒没能继续下去,于是回头继续拿彭宇案说事。
南京徐老太事件
据我所知,原告方本来只要求彭宇承担10%,后来闹到满城风雨,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起点。
根据后来有媒体调查到的情况,因为开始时候彭宇的态度很好,在医院检查的时候,徐老太的家人说问题不大就算了,但是检查出来的结果很严重,治疗要花十几万,徐老太有医保可以报销80%,剩下的20%提出让彭宇承担一半,即10%的治疗费用。自此彭宇态度转变,不肯赔10%,于是徐老太家人报警,说既然这样就公了,该赔多少赔多少。 1/6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