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们在对贾探春进行任务分析的时候,更能看出来她的志向非常的远大,而且比较有心计。当然这种心计和王熙凤、薛宝钗等人完全不同。她心胸宽广,而且目光长远。
探春在十二钗里名列第四,是仅次于黛玉、宝钗的重要人物。对她的结局——远嫁,历来都没有什么异议。程高续书也基本上遵循了“远嫁”这种前八十回暗示的安排。可是,它只是敷衍成篇,而未深入探究曹雪芹的匠心,所谓嫁给镇海总制之子,后来又回京归省的结局距离曹雪芹原意是大相径庭的。
那么,曹雪芹给安排的结局是什么?“远嫁”是不错,可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远嫁呢?这个问题还未见红学界深入讨论过。把《石头记》前八十回里的蛛丝马迹贯串起来进行研究,我的出的结论是:按曹雪芹原意,探春的结局应该是嫁到中国以外的一个海岛小国去做王妃——这才是名副其实的“远嫁”。
“海外做王妃”这一结局的根据何在?
《石头记》第五回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第三幅有关探春的判词是这样的:
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见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这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漂洋过海,像风筝断线一样游荡漂泊,远离故国。如果像程高续书那样,仅仅是嫁到海疆,那是与判词不合的。何况海疆的人也并不是永远留在海疆,只要朝廷一道调令,立刻可以离开海疆的。《红楼梦》续书第一百回里就有这样的描写:“王夫人道:‘两家都是做人的,也是拿不定。或者那边还调进来;即不然,终有个叶落归根……’”第一百十八回中有“近因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春随翁婿来都……”第一百十九回中有“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到了明日,果然探春回来。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以上引文见作家出版社1953年版《红楼梦》)把程高续书的这些描写和第五回的探春判词对照,明显地看出续书是在勉强敷衍成文,完全违背了雪芹原意。续书没有体现第五回判词中“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以及“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里所寓深意,而只用“海疆”二字塞责。
第五回中“红楼梦”曲子第五支《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山遥水远,凄凄惨惨,生离死别,分明是远适海外、一去不返的调子。且既云“一帆风雨路三千”,则大部分路程是“水路”,绝非到“海疆”所能拟。“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骨肉家园”应是指整个神州故国,而不是北京或南京的狭隘的“家乡”概念。只有远嫁异域,永无见面之日,才可能因为“从今分两地”而“恐哭损残年”。仅仅嫁到“两家都是做人的,也是拿不定。或者那边还调进来”(第一百回)的海疆,是不可能有如此深哀巨痛的。
然而,最明显地暗示出探春归宿的,则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这一回书里大观园众姐妹在怡红院为宝玉过生日开夜宴,行酒令时每个人抽的签子上都有考语,暗喻本人的身世命运。探春抽了一支签,
众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
日边红杏倚云栽
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
(见庚辰本)
这才是一语破的,原来探春的结局“也是王妃”!但这个“王妃”只能是远在异域的海外王妃,而不可能是中华的王妃。因为探春不能超过她的姐姐元春,不能违背“三春争及初春景”(元春判词)的安排,同时探春又必须是“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的远嫁。除了去海外某个小国做王妃,是没有其他选择的。 2/7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